一、社會工作的價值 (一)尊重個人的尊嚴與價值 (二)提供服務 (三)重視人群關係 (四)講求社會公平正義 二、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具備基本態度 (一)遵守倫理規範 (二)專業關係的界定
專業價值是討論社工核心能力的第一面向,為專業工作者進行專業行為時所能遵循的準則。 當社會工作的專業價值內化在社會工作者的信念裡時,即產生一種使命感,在助人歷程中, 為案主權益發聲、出力的使命,並形成社會工作者的支撐動力。 社會工作的價值 依美國 NASW 委員會所訂之社會工作六項核心價值: 服務:社會工作者最基本的目標即在協助有需要的人們,並且對於社會問題予以關注及 採取行動。 社會正義:社會工作者要挑戰社會的不公正。 個人尊嚴與價值:社會工作者尊重個人與生俱來的尊嚴與價值。 人際關係的重要性:社會工作者應認知到人際關係的核心重要性。 廉正:社會工作者的行為應是值得信賴的。 能力:社會工作者應在自己的專業能力範圍內執業,並提昇自己的專業知能。 社會工作的基本態度 依美國 NASW 頒布之「社會工作倫理守則的細則」所指出社工者應有之行為與態度,包括 : 適當性:社工者於專業能力與認知上,應維持高標準的人性行為。 專業能力與專業發展:社工者於專業工作服務提供及專業效能的表現上應力求精通。 服務:社工者應以提供專業服務為最基本的責任。 正直廉能:社工者之行為應符合專業廉能的最高標準。 學術及研究:社工者進行學術研究時,應依循學術研究之原則 依我國「社會工作倫理守則」所指之社會工作倫理原則:尊重、關懷、正義、堅毅、廉潔 、守法、專業,亦即為社會工作者應具備的基本態度。 社會工作師應尊重生命,力行平等、誠實、信用原則。 社會工作師應接納案主的個別差異和多元文化。 社會工作師在社會公平的基礎上,支持關懷案主表達需求、增強案主能力,努力實現自 我。 社會工作師基於社會公平與社會正義,尋求案主最佳利益的維護。 社會工作師應以堅毅的精神、理性客觀的態度幫助案主,協助同僚。 社會工作師應誠實、負責、自信、廉潔、守法自許,並不斷充實自我,提升專業知識和 能力。
社會工作價值的理論演進 1. Bartlett 於 1958年提出六項人與社會的價值觀: (1) 個人應該受到社會的關懷 。 (2) 個人與社會是互相依賴的 。 (3) 個人對他人負有社會責任 。 (4) 每個人都有共同的基本需求,也有獨特的個人需求 。 (5) 民主社會的表現在於個人潛能得以充分發揮,透過社會參與善盡其社會責任。 (6) 理想社會應提供個人充分機會來預防和解決問題 ,促進自我實現 。 2. NASW 於1996年提出六項社會工作核心價值觀,與六項社會工作使命: (1) 服務 (2) 社會正義 (3) 個人的尊嚴與價值 (4) 建立關係的重要性 (5) 廉潔正直 (6) 專業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