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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1年 - 11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環境檢驗:水質檢驗#112352
科目:水質檢驗
年份:11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一樣品中待測物之標準品濃度值=10.0 mg/L;檢量線方程式為:Abs(吸 光度)= 0.0198×Conc.(濃度)+0.0020,今一分析人員檢測此樣品,其第 1次分析之樣品吸光度=0.196,第 2 次分析之樣品吸光度=0.206, 樣品體積=100 mL;另對第 1次分析之樣品進行添加樣品分析,添加濃 度=500 mg/L,添加體積=2.0 mL,添加後之吸光度=0.397。試計算該 分析之第 1次和第 2次查核樣品分析回收率、重覆樣品分析相對差異百分比和添加樣品分析回收率。(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