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避免人口老化與社會結構改變引發老人所得安全之危機,
世界銀行(World Bank)於2005 年提出多柱(pillars)式的年金體系保障模式
第零柱:非納費性社會救助制度
第一柱: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國民年金,勞保年金)
第二柱:任意性員工退休金制度(私人年金)
第三柱:自願性商業保險,儲蓄制度(私人年金)
第四柱:倫理性家庭供養制度(家庭養老)
用各種制度以保障老年之經濟安全,
其中也仍把家庭供養制度放在其一,
意指家庭仍然是重要的支柱之一,
而另外也利用「殘補式」、「制度式」的方式補其所不足,
也鼓勵老年儲蓄。
二、年金改革者樣針對第一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