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5 月 15 日公布臺北市及新北市,提升至 COVID-19 疫情警戒標準第三級,全國則於 20 日均升為第三級。請分別就持續營運 指引、醫療營運降載、提升 4 大醫療量能、加強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加 強員工健康監測、民眾個人自我防護作為等六個面向,說明具體的防疫 應變作為。(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