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保留』為法律基本之原則,擬從相關基本權利之保障,說明其定義與重要性;次就現行制度中係屬法官保留之項目予以說明,茲分述如下: ㄧ、法官保留之定義 法官保留乃我國法律基本原則之一,係指涉及人民之權利、義務等相關規範,尤以對其課予 負擔義務、剝奪、限制其權利者,應有法律明確之規定,依法有據,方能相對要求人民一定作為 或不作為、強制命其執行。 二、法官保留之重要性 法官保留除了是法律基本原則外,其重要性乃在於保障人民基本權不受國家恣意侵害,需要 有法律之明文規定,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需依法行政,亦確保了法之安定性。 三、法官保留之項目 (一)生存權 (二)自由權 (三)財產權 (四)受教權 (五)平等權 綜上,法官保留為行政法等重要之法律原則,制法者應謹守該原則,以維護法安定性、保障人民重要基本權利,進而落實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