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換型(交易+魅力) 伯恩斯
構成要素:
1.個別關懷(口訣:關動才想)
2.動機
3.才智
4.影響力
構成特質(口訣:願意虛假動作)
1.願景
2.意識
3.需要
4.價值
5.動機
6.工作
轉換型領導是90年代後之產物,相較於傳統領導理論,更重視領導者本身之修為,以及與部屬之間的互動關係,以下就意義、構成要素及與魅力型領導和交易型領導關係,茲述如下: (一)轉換型領導之意涵: 轉換型領導最早由柏恩斯<領導>一書中提出,認為領導不僅是種管理技術,更進一步希望藉由領導者的魅力與願景的建立,讓部屬從精神、道德層面感到敬仰及認同,激發部屬潛能,共同成長以達組織目標。 (二)轉換型領導之構成要素: 1.個別關懷:根據人員特質、能力之個別差異,給予不同的關懷方式,有以下三種:發展、親和、輔導 2.動機啟發與精神感召: (1)啟發員工的工作動機 (2)精神感召是來自於領導者的管理哲學,而非來自於領導者的特質 3.才智激發:領導者與部屬透過腦力激盪相互討論,互相增加智慧,必須先破除上下命令服從關係,才能激發部屬智慧 4.相互影響關係:轉換型領導不在是上對下的關係而是以彼此之影響力互相影響對方 (三)與魅力型和交易型領導之差異: 轉換型領導乃結合魅力型領導與交易型領導而生,其間之差異分述如後: 1.領導方式:轉換型領導是透過領導者願景之建立,精神的感召對成員的激發,有別於魅力型及交易型領導較為單向的領導 2.組織目標的建立:魅力型與交易型領導的組織目標是由領導者一人所建立,兒轉換型領導則是由上而下共同建立而成 3.對成員的授權:魅力型與交易型領導的權力只來自於領導者一人,轉換型領導可以根據不同的部屬個別差異,採取不同的授權方式 4.對成員需求的重視:魅力型領導不重視員工的需求,交易型領導僅重視貢獻與滿足是否平衡,轉換型領導除重視成員需求外,更重視提升員工需求的層次 綜上所述,領導權力從早期的權力;特質取向,歷經1960年代的行為取向,1970年代的情境取向,直至1990轉換型領導理論的提出可知,領導已不能侷限在傳統宰制的心態中,而是必須運用其影響力,激發成員潛能,並且本身需具有領導者的特質,樂在工作,創造前瞻願景,才能帶領組織成員一同成長,走向高績效高品質的組織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