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灣菸害防制法於 2007 年 7 月 11 日修正公布,考量配合所需準備作業及民眾教育 宣導,自公布後 18 個月施行,試說明此次修法之必要性及修訂重點;另外,規定徵 收之菸品健康福利捐,新增用於照顧弱勢團體的社會福利相關用途,試述其可能之 效益。(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