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燃燒理論中,火焰可區分為擴散火焰(Diffusion Flame)和預混火焰(Premixed Flame),以下分別敘述之。
(一).擴散火焰 : 如家用連接液化石油氣氣瓶或天然氣管線之爐灶台、輸送燃氣管線有破洞,在破洞處起火燃燒之情形。
1.定義 : 可燃性氣體與空氣相互擴散,一面混合一面燃燒。
2.特性 : 常因燃燒不完全而生煙煤。
3.影響火焰傳播速度之因素 : 依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擴散混合速率而定。
4.結構 :
(1).近場區域 : 靠近噴口之區域,高溫流體成加速狀態。
(2).間歇火焰區 : 此區流速呈等速狀態;流體溫度與距可燃物表面高度成反比;流體直徑與距可燃物表面高度平方根成正比。
(3).浮生火柱區 : 流體速率與溫度隨高度增加而下降;流體溫度與距可燃物表面高度5/3次方成反比;流體直徑與距可燃物表面高度成正比;此區域的流體狀態在消防工程與灑水頭動作、探測器動作及煙氣流動有關。
(二).預混火焰 : 又稱混合火焰,常見之瓦斯爆炸即屬之。
1.定義 : 可燃性氣體與空氣在燃燒前混合成混合狀態燃燒者。
2.特性 :
(1).燃燒反應迅速。
(2).燃燒溫度高。
(3).火焰傳播速度快。
3.影響火焰傳播速度之因素 :
(1).溫度
(2).壓力
(3).組成
4.結構 :
(1).預熱區 : 未燃燒之混合氣從室溫升至燃點之區域。
(2).反應區 : 燃燒反應區域。
(3).後火焰區 : 燃燒後產物所在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