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關業者受貨主之委託,代理進口貨物之報關,負有向海關為誠實申報之義務。如 果向海關遞送之報單有不實之記載者,應負之責任為何?貨主有無責任?請就海關 緝私條例之規定說明之。(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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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41條規定報關業者記載確實義務,回歸處罰貨主—》刪除後改依37條或43條規定及貨物通關自動化辦法11、18=》關稅法81貨主: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