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動型(回應性低、開創性低):認為外來因素會對組織構成威脅或妨害運作效率,故而試圖加以排除。最切身的組織代為是其主要效忠對象。
(二)理性型(回應性高、開創性低):執行立法機關通過的政策,對民意代表和層級上司有效回應。經由手段和目的明確劃分,行政過程具有高度理性。
(三)專技型(回應性低、開創性高):運用專業知能去影響公共問題的界定與解決。由於具備獨特知識,得以控制而非回應環境的需求。專業或組織是其主要效忠對象。
(四)反應型(回應性中、開創性中):基於策略及戰術之考量才參與政策規劃。開創與回應行動的採行要視情況而定;其為考量組織效能的維持或漸進改革,以及確保組織生存之政治社會系統。
(五)前瞻型(回應性高、開創性高):無論是組織內部或民眾服務有關的決策,都積極地推動,並使共識性決策過程得以制度化。開創與回應之行動係來自於行為者對社會正義與公平之承諾的辯證關係,並影響個人責任及責任分享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