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科目縮減
我國公務人員之考試進用方式大多以筆試為主,然因考試科目眾多,報考者往往需要多年時間備考,這對未有穩定收入之畢業生或工作繁忙之轉職者而言需要付出不少的經濟及時間成本,使報考人士之年齡與階級收到侷限,限制公務機關之進用人才管道,因此應適度縮減專業科目,如現今考試科目即由6科縮減為4科,未來或可視用人情況將專業科目繼續縮減,同時加強在職訓練,透過實務經驗來學習專業知識。
2.增加用人機關之參與
我國在甄選制度上有明顯的雙盲現象,同時也造成了我國近年來逐年攀升的離職率,為使用人機關獲得更符合機關需求之人才,應增加多樣化的考試方式,如面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等,以利於適才適所之原則,增加甄選制度之效度。
3.放寬進用管道
除最常見之高普考及地方特考外,應可針對特殊人才或偏遠地區等,增加不同考試或放寬限制來吸引特殊人才並提供較為優厚的薪資或福利待遇,如離島特考、轉任人員限制等,增加公務機關進用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