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機關以公開招標方式招標採購器材一批,計有 A、B、C 三家廠商投標,標價分 別為新臺幣(下同)56 萬元、58 萬元、59 萬元,於開標當日,機關審標時認為 A 廠商操作說明書未檢附中文譯本,認為其投標文件與招標須知不符。B、C 二家廠 商均合格,B 標價較低,乃宣布由 B 得標;次日,A 以電話向機關表示,其投標文 件中附有操作說明書之中文譯本,經機關確認其認定係屬誤判,乃將上情告知 B,並 將原決標撤銷,改決標予標價最低之 A 廠商。是否有理?試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