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種稅額計算稅額之營業人、營業稅計算、稅率
1.銀行、保險信託投資、證券、期貨、票券、典當業,就其銷售額按營11稅率計算營業稅額。但典當業得依查定銷售額計算之:
(1)稅率:保險業再保費收入稅率為1%;經營專屬本業為5%;非專屬本業為5%~10%
(2)稅額計算:營業稅額=申報銷售額(或查定銷售額)*稅率
2.特種飲食業,就其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營業稅額。但主管稽徵機關得依查定銷售額計算之:
(1)稅率:夜總會、有娛樂節目餐飲店稅率15%;酒家及有女性陪侍茶室、咖啡廳、酒吧為25%
(2)稅額計算:營業稅額=申報銷售額(或查定銷售額)*稅率
3.農產品批發市場成銷人、銷售農產品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物之按摩業,及其他經財政部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除申請本章第1節計算營業稅額並依營35申報繳納者外,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按營13稅額計算營業稅額
(1)稅率: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及其他經財政部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1%;農產品批發市場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小規模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0.1%
(2)稅額計算:營業稅額=申報銷售額(或查定銷售額)*稅率。依營23查定計算營業稅額營業人,購買營業上使用之貨物勞務,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並依規定申報者,主管稽徵機關應按其進項稅額10%,在查定稅額內扣減。但查定稅額未達起徵點者,不適用之。
4.特種稅額計算稅額營業人,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二)罰鍰
依稽徵44,本題營利事業經稅捐機關查獲有進貨2400萬元未依規定取得憑證,應處5%罰鍰,罰鍰=2400萬*5%=120萬元,但金額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故處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