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定常燃燒、非定常燃燒、均一系燃燒
、非均一系燃燒、混合燃燒與擴散燃燒之
間的差異及可燃物例,分述如下。
(一)常定燃燒:
燃燒產生之熱與逸散之熱相當,使
其維持均衡燃燒溫度者謂之常定燃
燒。
(二)非常定燃燒:
燃燒產生之熱大於逸散之熱,使其
無法維持均衡燃燒溫度者謂之非常
定燃燒,例如爆炸。
(三)均一系燃燒(燃燒前後同態):
若燃燒之進行是由同一相之物質所
產生者謂之均一系燃燒,例如氫氣
與氧氣燃燒形成水蒸氣(氣態與氣
態變成氣態)。
(四)非均一系燃燒(燃燒前後不同態):
燃燒之進行是由相異相之物質所產
生者謂之非均一系燃燒,例如木材
與空氣燃燒(固態與氣態變成氣態
)。
(五)混合燃燒(可燃氣體混合好後再燃燒):
可燃性氣體在燃燒前,已預先混合
,所以已到達燃燒界限範圍,因此
一旦開始燃燒也反應快、溫度高、
且有爆炸危害。如:引擎燃燒、可
燃氣體洩漏之爆炸火災。
(六)擴散燃燒(可燃氣體同時混合和燃燒):
可燃性氣體從容器逸散出來後與氧
氣相互結合,而發生引燃之情況,
並在燃燒中持續的擴散,形成一面
混合一面燃燒之現象,例如都市瓦
斯爐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