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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2年 - 112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犯罪學與犯罪預防#114793
科目:犯罪學與犯罪預防
年份:112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犯罪統計是掌握犯罪現象的方法之一,然而官方統計的缺陷是「犯罪黑 數」 (dark figures of crime)的問題。請就犯罪黑數產生的原因加以說明, 並闡述研究犯罪黑數揭露真實犯罪情形的研究方法還有那些?並加以 比較官方統計的方法與犯罪黑數統計方法之間的差異性。(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113警特,衝啊
一.何謂犯罪黑數:
犯罪黑數是指已發生的案件,未被官方所登錄。
二.犯罪黑數如何產生:
(一)被害人不知損害發生
(二)損害輕微不願意報案。
(三)無被害者犯罪。
(四)刑事司法漏斗效應,執法機關本身統計的改變,對犯罪的隱匿以及選擇性的起訴。
三.犯罪黑數的研究方法:
(一)自陳報告:
讓犯罪者自己陳述自己犯罪事實而做成的報告,使用問卷採記名或不記名,電話訪問等方式進行調查。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官方統計的犯罪黑數問題。
(二)被害者調查:
藉由犯罪被害者親自陳述當時的被害經過,背景,透過不同立場來研究犯罪,發掘犯罪黑數,並了解被害者與犯罪者之關聯性。
四.官方統計與自陳報告和被害者調查之差異性:
(一)官方統計是利用政府司法機關統計執法而保存的資料,第一個缺點就是輕微犯罪隱藏大量犯罪黑數的問題,第二個缺點是只有客觀的犯罪事實,並沒有主觀犯罪者的資料。
(二)自陳報告跟被害者調查是為了解決犯罪黑數的問題,但有信度跟效度上的不足,不管是犯罪者或被害者,主觀上會有記憶錯誤的情形,導致可靠度沒有官方統計來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