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所得理念的基礎原則 「全國基本所得」主要來自「每個人都應享有基本的生存權利」的理念,認為不論貧 富、有無工作的國民,都要發給足以維持生活尊嚴的所得。 實施「全國基本所得」解決當前社會問題,主要是因為資本主義發展至今貧富差距擴 大,現有社會福利制度尚無有效解決貧富差距問題,再加上經濟發展變遷,未來機器 人大量取代人力,現有 80%工作將被機器人取代,失業與貧窮問題將更為加劇。 「全國基本所得」之利 實施「全國基本所得」具財富重分配效果,保障人民生存權利,避免因無工作收入、 進而無消費、影響經濟正常發展;又人們生活穩定後將進而減少家暴等社會問題發 生。 實施「全國基本所得」只是保障基本生活,為了提高生活品質或從工作中得到成就, 人們會更樂於投入工作,有助於創新發展;同時,人們可利用時間增加教育與訓練, 提升生產力,找到更適切得工作。 實施「全國基本所得」,可節省因現有社會福利制度因篩選所需衍生的行政人力,所 需經費並沒有預想的可觀。 「全國基本所得」之弊 主要在於如果沒工作就有錢可以生活,很多人可能就不想工作,如同過去福利國的道 德危機,即「懶人國」之疑慮。 政府將沒有多餘的資源可以進行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