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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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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11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測量製圖: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13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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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14年 - 11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測量製圖: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133123
科目: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4年 - 11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測量製圖: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133123
科目:
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一、甲、乙、丙、丁、戊、己六人分別共有 A 地,甲之應有部分為 1/3、乙 之應有部分為 1/6,丙之應有部分為 1/6,丁、戊、己的應有部分均為 1/9。 甲、乙、丙均有意將 A 地設定地上權予庚,在土地法之規定下,是否可 有效設定地上權予庚?又倘若己欲請求分割 A 地,於共有人均同意為協 議分割後,申請人得申請進行何種測量程序?又應由何人提出申請?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