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乙原為夫妻,育有未成年子女丙,嗣後甲、乙感情生變離婚後,共同約定將丙事實上之保護教養事項,委由甲之母親丁監護。丙於青春期時學壞,在外參加幫派屢涉非行,丁年紀大深覺無力管教,而欲終止該委託, 惟當時甲已死亡,乙已經再婚不願再管丙的事。試問:甲乙當時與丁所約定之契約性質為何?丁得否終止與乙之契約關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