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向乙建設公司(下稱乙公司)購買一棟房屋,約定先付價金二百萬元,尾款一百 萬元於交屋驗收後付款。乙公司依約交屋並完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給甲後,甲 藉口以房屋有瑕疵為由,拒不付款。經過兩年後,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甲清 償尾款一百萬元,甲則以該請求權已時效完成而拒絕付款。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 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