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一、甲向 A 借錢簽賭,對 A 一再催討心生不滿,遂以新臺幣(下同)2 萬元收買乙傷害 A,乙同意並夥同丙於白天強押 A 上車,載到人跡罕至的產業道路後,共同持棍棒傷害 A。乙臨走時起意搜刮 A 身上財物,A 因遭痛打,不敢抵抗,乙得款 6800 元,並與丙分贓。當甲得知 A 被押走後,趁機打電話給 A 的女兒 B,表示 A 遭人綁架,若不依指示匯 300 萬元到指定帳戶內,歹徒會對 A 斷手斷腳。B 擔心 A 遭遇不測,立即籌款匯入。A 則於傍晚時分自己步行回家。問:甲、乙、丙之刑責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