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男與 A 女因工作關係相識,某日甲男邀約 A 女至某餐廳用餐,餐後見當時包廂內僅 A 女一人,藉自身身形優勢,強吻 A 女嘴唇,因 A 女轉頭而挪動嘴唇之反抗舉止,始停止親吻。之後甲男見 A 女呆坐原地不知所措,再次藉自身身形優勢,不顧 A 女撇頭、以手出力掙脫之反抗舉止,接續強吻及伸舌碰觸 A 女嘴唇。試論述本案甲男之可罰性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