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面的爭議:
管制性政策往往具有強制力,容易對人民或企業產生影響,故正當程序,即依法行政是必要的,以免政府權力濫用;於爭議的裁決與衝突的化解上,亦應有公平的制度與結構(公正的法院、審判程序),方能受管制性政策影響之相對人能保障自我權利
故若管制性政策未依照正當程序、無公正的審判制度或程序,即有可能產生爭議。
(二)管理面的爭議:
強調管制性政策的執行力,管制性政策應加強資源有效配置,建立執行人員價值觀念,健全組織結構與工作方法,以提高執行效果
故管制性政策在管理面上,若因執行機關人為、流程或結構上執行力不彰,可能導致相同的管制政策在不同的事件上有不同的執行效果,使人民產生非預期或不公平對待的感受
(三)政治面的爭議:
管制性政策制定過程可能遭受企業利用影響力施壓,以做出符合企業利益的政策;管制過程可能受到政治影響力的干擾,被管制者會利用其社會影響力向執行單位施壓,而產生管制性政策在政治面上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