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縱火案件雖因使用之火源、起火裝置、縱火促燃劑或縱火者遺留之指紋或足跡而有 破案之契機,但火場亦常受高溫燃燒或救災射水拆卸而燒失或破壞無遺,造成縱火 火災偵辦上之困難。然因縱火案件究屬人為操控之火災,常有某種程度違反自然燃 燒之現象,試說明火場勘查時若發現那些特殊跡證或現象可據此研判為縱火火災? (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一、玻璃燒熔方向
(一)由外向內:玻璃掉於室內,表示火源在外,向內燒破。
(二)由內向外:玻璃掉於戶外,表示火點在內,向外燒穿。
二、多處火點
實務上來講,在火場中應會有一處火點而已,但若同時段有多處不相連的地方燃燒,便有極大機會為人為縱火。
三、現場擺設物品位置
詳解
於火災現場勘查時,大略會需以下列要點判斷火災成災之性質:
1.方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