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中立法之立法目的與其內涵
中立法第1條:為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政治中立,並適度規範公務人員參與政治活動,訂制本法。
1、依法行政:一切行政都需要有法律的依據,沒有法律依據,不可對人民有任何作為。
2、執行公正:政府為人民意志所託組成,公務人員在處理公務上應秉持超然客觀、公正立場,非有法律上正當原因,不得為差別待遇。
3、政治中立:係指為了避免公務人員因為政黨輪替而受影響,應持續獨立公正的行使職權,公務人員為人民託付行使公權力,自然不得有對任何政治黨派有偏私、不公的行為。
(二)行政中立法之具體規定
1、中立法第5條
2、中立法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