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安全政策會報組織、職責茲說明如下:
(一) 國土安全政策會報
1. 組織設立:行政院設立,召集人為行政院副院長,23名委員。行政院為確保國土安全,並訂立四大目標,預防、保護、應變、復原,以預防及應對災害造成之危害。藉由會報的決策,結合九大應變組織、公私部門,共同預防國土安全。
2. 九大應變組:暴力、經建設施、交通建設、生物病原、毒性化學物、海事、放射性物質、資通安全、其他。
(二) 職責:
1. 我國為了嚴防國土安全、關鍵基礎設施遭受破壞,設立國土安全辦公室,以應對台灣可能面臨恐怖攻擊、關鍵基礎設施損害。
2. 核心任務:
(1) 預防:IHR指定港滬核心能力計畫,針對港滬源頭管控生物、食品、化學、人畜共通之疾病等可能影響台灣境內之公共危害,並強化邊境管制CIQS部門共同協防邊境安全。
(2) 保護:針對關鍵基礎設施之維護,近期台灣面臨實體(如共擊繞台)、虛擬攻擊(假訊息、虛擬貨幣洗錢、網路詐騙等),應落實風險管理,培育相關人才以利維護國家關鍵基礎設施。
(3) 應變:成立應對小組,如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衛福部成立一級應變小組CDC,每日提供民眾相關資訊,並適時檢討應對不同情況。
(4) 復原:統籌有限資源,檢討並改善備援機制,有效分配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