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歷史上最早且最知名的運動賽會,即為古希臘所辦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運動賽會是人類有關體育運動技能的展現,提供了競技的平台,並且以取得勝利、超越自我等心理追求為榮。古時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在當時即有幾個重要意涵,包括祭神、停戰並和平競技、展現力與美等。自19世紀末「現代奧林匹克之父」古柏坦推廣現代奧運以來,運動賽會在意義上有了些許的不同。
首先,在和平競技方面的渴求是亙古不變的。來自不同群體(國家、種族…)的運動員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在運動場上較勁;而為了達到真正的公平,運動相關的規則隨著時間的演進也越來越完善,除了運動與競賽場地的規則,亦有禁藥的規範,為使比賽順利進行,在觀眾守則上也通常加以限制。
其次是文化的傳播。自古在運動賽會上,各城邦間聚集、祭神,本身即是一場文化盛宴,而現今運動賽會透過媒體與轉播,使得各地的文化風景得以交流;而開閉幕典禮表演更是傳達主辦城市/國家當地文化的重要場合。隨著各國選手的聚集與交流,也使得文化與友誼交流成為賽會中,除了比賽本身以外,一件相當重要的事。
另外,運動賽會的舉辦也必定帶來舉辦城市/國家的經濟發展,以及社會效益。在比賽場館整/興建、賽會後勤服務、競賽技術執行等,皆需耗費大量人力與金錢;而賽事也帶來周邊的商業機會,包括廣告、旅遊等。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追求與展現運動家精神。精采且歷久彌新的比賽不在於大幅度贏得勝利,而通常是在運動員展現韌性、互助、尊重的時刻。這樣正面而鼓舞人心的意象是各大運動賽會中備受期待與認同的,而這些畫面或故事也通常會對觀眾、運動員帶來好的影響,包括心理素質的提升、人與人的互信等,對於促進人類和平友誼不啻是一種高尚而感人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