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中心模型源於1969年茜德與賽恩(Raid&Shynes,1969)
的「簡單與擴展個案工作」(Brief and Extended Casework),
任務中心模型所處理的問題是比較「寬廣」的問題,
強調對標的問題任務、時程清楚地域確定,
與功能派一樣重視時間限制。
而本質上任中心模式是「系統的」與「結構的」,
屬於有計劃的短期治療(Planned short-term therapy,Raid,1992)
任務中心社工所關的問題是:
1.案主承認或接受的
2.經採取與社會工作者簽署協議的行動所能夠解決的
3.能清楚被界定的
4.來自案主「想改」其生活的事物
5.來自案主「未被滿足的慾望」而不是由外人的界定。
但英國學者沃爾與馬許(Doel&Marsh)認為經過正確程序所加強的問題,如:法院所規定的問題也。算是應被列入任務的目標,
因此並非自願型案主才是使用任務中心模式,
有些非自願型案主也適用。
-林萬億,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2006 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