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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 高等考試_三級_公職社會工作師: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77895
科目: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請說明「以收入為基礎的福利設計」和「以資產為基礎的福利設計」在 政策理念上有何不同?並請試以任一「以資產為基礎的福利設計」方案 為例,說明其方案的內容、配套措施和社工人員所擔負的角色。 (25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提供者:Panay

(一)以收入/所得為基礎(income-based)的福利設計

使貧窮者維持最低的生活水準,僅能在短期內維持基本生活,並無法提供積極的協助,屬於消費導向的福利措施。


(二)以資產/財產為基礎(asset-based)的福利設計

強調資產的累積,藉此脫離貧窮。長期下來可提高消費水準、穩定家戶,使貧窮者走向經濟自立,資產累積亦能使家戶在遭遇危機時產生救急和緩衝的作用。


「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

1.方案內容

(一)實施對象:民國105年元旦以後出生,未滿18歲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以及長期安置2年以上的兒童及少年。

(二)存金用途:作為兒少年滿18歲後接受高等教育、職業訓練或就業、創業之用,除非兒少因死亡、重病、身心障礙等特殊狀況,不可提早提領。

(三)獎勵儲蓄

  1. 政府依參加者自存款的多寡,採一比一方式相對提撥:例如兒少帳戶存入1,000元,政府也相對存入1,000元,自存款及政府提撥款每人每年以1萬5,000元為上限。

  2. 帳戶存款免列入「家庭財產」計算:不影響開戶家庭的低(中低)收入戶資格及福利。

  3. 存款孳息免納綜合所得稅:帳戶存款由承辦機構以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4. 每月儲蓄為原則:鼓勵兒少、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定期儲蓄;對長期儲蓄者,提供獎勵金及獎勵措施。

  5. 帳戶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的標的


2.配套措施

(一)針對無力儲蓄之兒少及其家庭,媒合慈善單位關懷協助。

(二)除臺灣銀行、郵局可繳自存款外,也結合其他通路,增加自存款存入管道。

(三)提供實物給付節省弱勢家庭日常支出,增加儲蓄動機。

(四)3至6個月內未有存款者,請社工人員進行輔導,提供可能的誘因,鼓勵持續參加。

(五)發現兒少有發展遲緩、托育、醫療、保護等需求時,提供福利服務措施。

(六)發現家戶內具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提供就業服務、以工代賑或工讀機會。

(七)提供開戶家庭理財、親職等教育,增進兒少及其家人理財知能。


3.社工人員擔任的角色

對連續三個月至六個月未存款的開戶人進行必要之協助與輔導

詳解 提供者:Minyu

一、以收入為基礎的福利設計
此派政策理念認為,家庭所累積的資產有來自家人工作所得、家人投資、世代親人的移轉等,需一段時間累積,此筆資產能夠在家庭遭遇危機或經濟困境的時候發揮救急和緩衝的作用,使得家庭能夠維持經濟上的穩定性。
二、以資產為基礎的福利設計
此派政策理念係延續前述以「收入為基礎」的福利設計而來,提出了以「資產為基礎」的福利設計,強調透過就業、家庭及政府三方經濟來源所衍生的收入,不僅能夠維持短期性的生活消費水準,亦可提高長期性消費水準,最終可達長期性的經濟自立。
三、以「新北市夢想啟航自立脫貧方案」為例
(一)方案內容:在社會救助的體系上發展出資產形成的機制,協助弱勢家庭二代子女累積經濟、人力及社會資本。
(二)配套措施
1.就業自立 2.教育投資 3.資產累積 4.社區產業 5.社會參與
(三)社工人員角色

詳解 提供者:采霖
脫貧、防貧、安貧資產為基礎的福利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