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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10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一般民政:地方政府與政治#39645
科目:地方政府與政治
年份:104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請說明依我國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 中央政府對地方財政有那些管制措施? , (25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提供者:自然人

(一)地方財政之意涵
所謂地方財政係地方政府為執行其職務,對於所需經濟財貨之取得、使用及管理等各種行 為之總稱,具體內容包括: 

1.取得部分:係指財政收入,包含:稅課收入、統籌分配稅款、補助款、規費及公共造產
等各項經費。 
2.支出管理部分則係指地方經費之運用處理情形。

(二)財政收支劃分法之管制措施
管制政策作為係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財政運作失衡之矯正機制,包括具有「重分配」性質 之統籌分配稅款及「分配」性質之補助款制度,說明如下:

統籌分配稅款:
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16-1 條之規範意旨,爲保持中央財政調度能力及調整地方政府 間水平財政失衡問題。
統籌分配稅款區分為中央統籌及縣統籌兩類,前者又分為「特別統籌」及「普通統 籌」,所占比例為 6%及 94%

補助款: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30 條之規定意旨,為彌平地方政府基本財政收支短差,謀求均衡發展及提昇財政自主性。 
又依補助事項性質之不同得分為「一般性補助」及「指定用途計畫型補助」兩類。前者影響地方政府之基本運作;後者則具有政策誘導性質,兩者調和運得宜可大幅降低地方政府財政依賴程度。 

綜上所論,在單一國政府體制設計下,中央政府得以運用「管制」或「重分配」政策工具調 節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短差或失衡不當之情形,惟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似有因應目前實際運作狀況,而有修正之必要,以健全中央及地方政府間財政構。
詳解 提供者:自然人
地方財政自主權係地方自治核心要素之一,惟在單一國政府體制設計中,中央政府對於地方 財政運作仍有介入干預之規定,時有地方政府財政狀況不佳而興起檢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該法內容涉及中央管制地方財政之具體措施為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茲說明如次: 

地方財政之意涵
所謂地方財政係地方政府為執行其職務,對於所需經濟財貨之取得、使用及管理等各種行 為之總稱,具體內容包括:
 取得部分:
係指財政收入,包含:稅課收入、統籌分配稅款、補助款、規費及公共造產
等各項經費。 
支出管理部分則係指地方經費之運用處理情形。
財政收支劃分法之管制措施 管制政策作為係中央

政府對地方政府財政運作失衡之矯正機制,包括具有「重分配」性質 之統籌分配稅款及「分配」性質之補助款制度,說明如下:

統籌分配稅款:
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16-1 條之規範意旨,爲保持中央財政調度能力及調整地方政府 間水平財政失衡問題。
統籌分配稅款區分為中央統籌及縣統籌兩類,前者又分為「特別統籌」及「普通統 籌」,所占比例為 6%及 94%,分配方式依《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辦理。
民國 103 年 12 月 25 日後,我國正式邁入六都時代,各級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管理能力 高低差距正逐漸浮現,亦突顯地方財政結構問題。

補助款: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30 條之規定意旨,為彌平地方政府基本財政收支短差,謀求均
衡發展及提昇財政自主性。 又依補助事項性質之不同得分為「一般性補助」及「指定用途計畫型補助」兩類。前者影響地方政府之基本運作;後者則具有政策誘導性質,兩者調和運得宜可大幅降低
地方政府財政依賴程度。 綜上所論,在單一國政府體制設計下,中央政府得以運用「管制」或「重分配」政策工具調 節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短差或失衡不當之情形,惟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似有因應目前實 際運作狀況,而有修正之必要,以健全中央及地方政府間財政結構。
詳解 提供者:自然人
財政收支劃分法之管制措施 
管制政策作為係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財政運作失衡之矯正機制,包括具有「重分配」性質 之統籌分配稅款及「分配」性質之補助款制度。

統籌分配稅款:
爲保持中央財政調度能力及調整地方政府 間水平財政失衡問題。

統籌分配稅款區分為中央統籌及縣統籌兩類,前者又分為「特別統籌」及「普通統籌」。

補助款:
是為彌平地方政府基本財政收支短差,謀求均
衡發展及提昇財政自主性。 
又依補助事項性質之不同得分為「一般性補助」及「指定用途計畫型補助」兩類。前者影響地方政府之基本運作;後者則具有政策誘導性質,兩者調和運得宜可大幅降低
地方政府財政依賴程度。 綜上所論,在單一國政府體制設計下,中央政府得以運用「管制」或「重分配」政策工具調 節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短差或失衡不當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