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震火爆內 水旱公輸礦 經寒土森農 海陸空交毒 環生衛服原 中央再害防救業務主關機關就其業務之權則如下 1中央及縣市政府與公共事業執行再害防救工作響關事項之指揮督導 2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的修訂及執行 3災害防救工作支援 處理 4非輸地方行政轄區之在害防救相關業務之執行 協調 違反本法案之處理 5災害區域市及海域或跨兩縣市以上或在情重大縣市政府無法因應時之協調
內政部: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
經濟部:水災、旱災、礦災、工業管線災害、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寒災、土石流、森林火災、動植物疫災
交通部:路上交通事故、海難、空難
衛生福利部:生物病原災害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化學物質災害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