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領域中,比較優勢理論一直是解釋國際貿易成因和貿易利益的主導理論,它是經過數代人不斷發展與完善而形成的。從最初的Adam Smith在國富論提出的國際分工與自由貿易的理論,在對其理論的論述中,他首先分析了分工的利益的“絕對成本理論”到David Ricardo“比較成本理論”。
李嘉圖認為國際貿易分工的基礎不限於絕對成本差異,即使一國在所有產品的生產中勞動生產率都處於全面優勢或全面劣勢的地位,只要有利或不利的程度有所不同,該國就可以通過生產其不利程度相對較小之產品,具有比較利益參加國際貿易,從而獲得貿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