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察勤務執行,依法具有強制力,必要時並可使用警械。有員警因追捕 拒檢逃逸車輛 3 度開槍,造成後座乘客中彈死亡,檢方以過失致死罪起 訴,一、二審均判決無罪,近日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無罪定讞。 警察執法倫理,為警察勤務執行之核心職能,且常涉及裁量權之行使。 前述案例為無罪定讞,然也多有過失致人於死之案例。請以相關法令規 定為基礎,就警察執法倫理,以及裁量權行使,對題旨情境作一解析。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