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隨著社會變遷、環境與制度日趨進步,我國公共行政已非僅單純關注公共利益之實現,亦同時在行政運作上具有代表性及民主特性,透過投票選舉、公聽會、意見箱等方式提供國民參與行政運作的機會,意即民主行政之體現。茲就題示敘述如下: (一)民主行政之意涵 民主行政主張"回應人民需求,講求過程正當性,重視公道的分配,避免權力的濫用、貪污與無能",並善盡作為"主權受託者"的職責。這也就呼應了新公共行政的核心價值:回應性、責任性。若以學者歐斯洞 (V. Ostrom) 分類的民主行政典範來說,民主行政典範之理念指導下,缺乏"消費者效用"的生產者效率是沒有經濟意義的。該典範的重要主張有:權威的多元中心、行政的政治色彩、權威的割裂、重疊的職權、自我管理、重視民眾的偏好差異與反應。 (二)民主行政對我國公共行政的影響 1.意見多元繁雜,以致行政運作緩慢 2.專業知識不足,無法回應民眾需求 3.參與程序冗長,耗費行政資源 (三)因應策略 1.透過線上意見箱歸納民眾意見 2.篩選具一般性、可行性的意見,進行研究及規劃 3.邀請具有代表性的專家及學者進行公開性的討論(民眾旁觀或開放民眾閱覽討論結果) 4.最後依照民意進行修正 結語:民主行政的體現是象徵世代進步的表現,雖然如此但亦非適用於各國、各單位或無差別適用於各種行政事務,不過相信只要適當控制及訂定相關規範,記得完善發揮民主行政之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