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受虐的定義為:「傷害長者福祉或安全的行為,或不作出某些行為以致長者的福祉或安全受到傷害。」
長者受虐也分為:肉體受虐、精神受虐、疏忽照顧、遺棄等。
一、肉體虐待: (一)肉體受虐:指長者長期受到施暴者利用器具使得受暴者生理上受到損傷與損害。
處遇方向:使受暴者遠離施暴者,並且提供良好的環境使受暴者能安心休息。
(二)精神受虐:指長者長期受到施暴者利用言語以及辱罵使受暴者心理與精神上受到影響,從而情緒低落與混亂。
處遇方向:使受暴者遠離施暴者,並且提供良好的環境,與個案進行會談與諮商,協助案主走出情緒以及輔助案主。
(三)疏忽照顧:指長者雖與家人同住,但是家長對於此的照顧呈現消極與不積極,而使長者的福祉受到損害。
(四)遺棄:指長者未與家人同住,而家人也未與長者有交流與聯絡,使長者長期獨自一人生活。
「虐待」大多意指於精神、肉體受到不平等或暴力對待等,使承受的那方受到傷害,若危及到生命時,則採取司法程序。
以下舉長輩在家中受虐大多可分為以下幾點:
1.長輩年老體衰,無力抗拒等。
2.家人忙於工作,長期疏忽或長輩與看護獨自在家時被看護粗魯對待等。
3.因退休,被家人視為累贅,冷嘲熱諷或嫌棄等。
在面對這樣的議題時,可連結社區鄰里資源,定期的訪視關心等,了解長輩在家中狀況,或邀請長輩參與社區活動、社區服務或擔任志工等,使長輩增加社會參與及社會支持,使其了解邁入老年但不代表失去能力,透過辦理相關講座,讓長輩了解何謂受虐、又該如何保護自己而當遇到虐待時該如何尋求幫助,透過上述內容,降低長輩在家中受虐機率。
在台灣,老人人口以飛快的速度逐年上升,使得台灣已邁入高齡社會了,而這些老人們因生理機能降低,使生活產生不便,也難以對設為付出較多的貢獻,使得有部分的人會對老人們不太友善,甚至有虐待老人的情形發生。 而長者受虐的情況有很多種,也存在著許多危險因子,敘述如下:
1.照顧壓力:長輩們可能因行動不便,生活自理能力降低,需要他人的協助與照顧,而長期照顧可能導致照顧者長時間處於照顧壓力當中。
2.疏忽照顧:照顧者可能因事務繁忙,較少關心與照顧長輩們,或不了解如何照顧長輩,使老人們在無人看護的情況下發生意外。
3.社會排斥:因老人的生產力較低,故社會可能對其不太重視,甚至有不友善的情形。
根據上述危險因子之描述,考生試擬以下處遇方向:
1.照顧壓力:
(1)協助連結臨托資源與喘息服務,欲減輕照顧者的負擔。
(2)辦理照顧者研習活動,邀請講師與照顧者們分享舒緩照顧壓力的方法,減輕壓力對身體造成的負擔。
(3)辦理照顧者互助團體,使其在團體中獲得支持,並增加走下去的動力。
2.疏忽照顧:
(1)不定期關懷獨居老人,連結可用資源,協助照顧。
(2)辦理宣導活動,向民眾宣導老人疏忽照顧的危險性。
(3)辦理照顧者研習活動,邀請講師與照顧者分享照顧技巧,減少照顧者因照顧不當使老人受虐。
3.社會排斥:向社區推廣共餐服務與老人活動,提升長輩的社會參與,也使長輩對社會有所貢獻。
老人未必對社會無法貢獻,如長輩志工、高齡咖啡廳等,每一個人皆應相互尊重,互相照顧,而老人的因生理因素,身體較容易受到傷害,我們在照顧方便需更加小心。
長者受虐意指老人受到不合理的相關虐待,如身體上、精神上、言語上....等。 台灣社會處於高齡化社會,近年受景氣低迷影響,許多家庭面臨經濟相關問題,長期失業或是生活壓力大、婆媳問題等等。造成現代人生活壓力大,有些情緒控管不佳的人,可能會對家人、他人施以虐待行為。
而長者受虐的可能危險因子:
(一)隨著年齡漸長、時代變遷,家中地位不如前:先前可能長輩身體狀況及體力皆不錯時,有自己的工作,但現在老了,身體狀況大不如從前。除自身狀況外,情緒也可能受到影響(覺得自己是個家中累贅,造成情緒低落),親屬間也可能在照護上須有所協調,否則會出現互踢皮球的情形。
(二)早年拋夫(妻)棄子:年輕時輝煌一時,疏忽了家庭,未善盡親權,造成與孩子情感連結不深,晚年孩子可能會有不想扶養長者的情況發生。
(三)認知方面出問題:隨著年齡漸長,長輩退化情形可能也越快,有些人在認知方面可能會出了狀況(失智症),家屬在照護須多加留意多話心力,照顧久了也可能出現照顧疲乏等情形。
考生認為相關處遇的面向為:
1.照顧問題:可協助媒合相關機構或是有符合使用長照政策標準,依其需求可使用到府服務、機構喘息等等,一來可使長者受到專業的照顧;二來家屬照顧壓力也較小
2.經濟問題:不論入住機構或是長者生病時需要的醫療費都是一筆大筆的開銷,可協助申請相關福利身分的補助申請(如中低收入戶等等)
3.諮詢服務:有些人可能不知道相關疾病可找那些資源或是醫院科別、申請失智症的鑑定流程怎麼做,此時社工可協助告訴案家、案主使其不會徬徨無助。
全球已正式進入高齡化社會,而老年人口照顧問題亦為我國社會福利著重的要點之一,我國已於104年修訂老人福利法,以此訂定有關老人福利、照顧等相關條文。然而伴隨著高齡長者的增加,對於長者照顧問題亦隨之攀升,而長者所受到的不當對待不外乎家庭暴力、疏忽照顧、遺棄、虐待等不當行為,約略分為以下幾種: (一)身體虐待 (二)言語虐待 (三)性虐待 (四)精神虐待 (五)疏忽或控制 其中造成受虐的情形有許多種不同原因,但大致上能分為以下幾種 1.老人身心機能下降:隨著年紀漸長,骨質酥鬆、肌肉能力下降,反應力變慢,雖上述特性並非老人本身刻意而為,然而由於並未對老年的身體機能下降到來有所準備,使照顧及被照顧的壓力攀升。 2.照顧者本身:照顧者因其生活壓力本身,外加上老人照顧責任加諸其中,且由於照顧者多為家中女性,無固定喘息時間、壓力無處宣洩,而造成將其壓力轉嫁至老人身上。 3.來自受照顧者:老人因年紀漸增身體機能下降,然其內心並未做好準備,因此需要照顧時,容易將其內心所感到的自卑情緒轉移至他人,尤其是最接近其的照顧者。
當社會工作者遭遇案家長輩有受虐情形時,除針對案件發生始末進行充分調查,並評估案主是否有立即保護需求,若有則須立即媒合適當照顧案主者,若無則需與相對人說明施虐行為的不當,並說明再犯所會面臨的法律規範。同時亦協助案主轉介適當資源以豐富案主支持系統,如:家庭照顧者喘息服務、老人日間照顧等,並連結社區長青活動,透過與年紀相仿者相處,由社區共同協助照顧,以避免受虐情形再度發生。 而除了上述的針對案件發生後的干預行為,社會工作者及相關部門亦可透過以下幾種方式起到預防的效果 (一)社會政策推廣及宣導。 (二)潛藏個案發掘:透過社區及地方活動過程中,提供健康檢查及福利服務,從中瞭解地方年長人口,對其狀況瞭解,針對需求者進行個案管理並提供服務。 (三)照顧者支持:對照護者進行相關照顧知能訓練並給予支持及喘息的需求。 而除了預防及干預外,最直接影響知識發展的即為教育方式,透過學校及社會教育 ,教導有關老年化的特性及知能,減少對老年所產生的歧視。 總的來說,老人受虐需要跨單位不同專業團隊之間互相合作,除了醫院醫師、護理師、社會工作者及警政等多方一同合作,而上述的專業人士還尚且不包含居家照顧服務員、社區志工等等。然而即使近年來我國已經逐漸重視老人長照領域,老人受虐所能提供的保護相較於兒少保護仍是遠不及之,原因不外乎老人往往不願面對家人所給予的虐待對外求助,而老人亦屬成年人口,如若受虐者不願對此類事件向外求助,專業團隊亦無法主動介入其中,因而在實務層面,預防宣導及干預介入同時雙管齊下,才是適宜的工作方式,從此降低發生機率。
長者受虐是指高齡者在家中或是照顧機構內被照顧者施以暴力或是疏忽虐待,比其他受虐案件類型更重要的是,長者受虐除了違背一般社會大眾對於尊長的道德感外,更是因高齡者在生心理及社會上都更加脆弱,需要各個網絡資源以及社工去注意。
(一)生理:高齡者在身體素質與強度上較其他年齡層更加脆弱,因此若有發生跌倒、施暴等物理外傷較難以痊癒。且若有罹患失智症的長輩在初期尚未發現時,最容易走失或是引起誤會,導致老人受虐的情形加深。
(二)心理:高齡者在受到虐待時,常會因羞愧、丟臉等情緒而導致其不願開口求助,且高齡憂鬱的症狀亦是在受虐案件中需要注意的狀況,以預防憾事發生。
(三)社會:高齡者常會有社會退縮的狀況發生,可能是因退休、親友過世等導致其對外的交流減少,因此對於現有的求助管道以及可協助管道的服務項目並不了解。
而長者受虐其原因可能是因照顧壓力、關係疏離等導致案件發生。而在預防上,社工會連結各個資源網絡,如醫院、社區等,對有義務通報人員或是團隊內的成員進行家暴宣導,讓各網絡單位人員可以發現有受虐情形發生時,第一時間進行通報。在案件中,社工依照評估進行處遇,如與照顧者進行照顧上的討論、經濟或照顧者紓壓的協助、找尋協助照顧者來減輕主要照顧者的負擔,或是協助家庭內關係改善。
長者受虐在現今社會不單只是家庭內的問題,社區與醫療資源在對於高齡者的生活中亦是密不可分,社工需要連結家庭內外的資源,去進行協助才能防止更多的長者受虐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