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1年 - 101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程式語言#26211
科目:程式語言
年份:10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高階程式語言依其設計理念與執行方式而言,可分成那四大範疇(Paradigm)? (20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114年高考上榜

程序式編程(Procedural Programming):程式被組織成一個或多個函數或子程序,每個函數或子程序包含一系列指令,按照一定的順序被執行,用於解決問題和執行特定任務,例如 C、Fortran、Pascal 等。

 
物件導向編程(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程式被組織成一個或多個對象,每個對象包含數據和方法(行為),對象之間透過消息互相通信和交互,用於模擬現實世界的問題,例如 Java、C++、Python 等。
 
函數式編程(Functional Programming):程式被組織成一系列函數,每個函數接收一個或多個參數,不修改任何外部狀態,根據輸入參數計算出結果,並返回一個新的數據結構,用於解決複雜的數學和邏輯問題,例如 Haskell、Lisp、Scala 等。
 
邏輯式編程(Logic Programming):程式被組織成一系列規則,每個規則描述一個問題的特定方面,系統會根據這些規則推導出問題的解答,用於處理自然語言處理、人工智慧等問題,例如 Prolog、CLIPS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