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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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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 11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執行官: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11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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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12年 - 11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執行官: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116172
科目: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
年份:112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2年 - 11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執行官: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116172
科目:
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
年份:
112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一、A 地所有人甲訴請無權占有人乙返還該地,於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聲 請強制執行前,發現地上有乙建造之 B 屋。甲持該判決聲請強制執行返 還 A 地時,一併聲請強制執行拆除 B 屋,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self coaching
(一)最高法院44台抗6、100台抗482:執行名義為返還土地之確定判決,現有地上物既為債務人所有,且座落於應返還之土地上,將之除去以返還土地,於法並無不合,蓋返回土地當然含有使債務人拆卸房屋之效力。
(二)本件甲取得返還土地勝訴確定判決後,聲請強制執行前,發現地上有乙建造之 B 屋,仍持該判決聲請強制執行返 還 A 地時,一併聲請強制執行拆除 B 屋,執行法院應依本法124條解除乙所有之B屋占有狀態,倘乙消極不履行,則依127條以乙之費用,命第三人代為履行,拆除B屋,返還A地於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