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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77031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需求」(needs)是社會政策分析的重要概念,請說明需求和兩個類似 的概念:欲求(wants)與偏好(preferences)之間的差別為何?並申論 社會福利所要滿足的需求為何?(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Chen Yi Chen
在社會福利研究領域中,首先對「需求」的意義加以分析歸納的,當推美國約克大學Jonathan Bradshaw。他於1972年把「需求」區分為四類:即規範性需求(normative need)、感覺性需求(felt need)、表達性需求(expressed need),以及比較性需求(comparative need)(詹火生,1986,引自馮燕, 1994):

(一)規範性需求

這種需求是由行政專業人員或社會科學研究人員根據專家學者的研究所界定的最低需要標準而定。這種規範性需求往往是由專家學者從鉅視觀點來衡量。而其衡量的標準常是為了維持社會結構體系的整合,而必須讓個人滿足需求。當規範性需求屬於健康物質方面,比較容易有「可量度」的標準;但如牽涉到心理和社會層面,則很難有一個絕對客觀的標準。

(二)感覺性需求

感覺的需求不同於前述規範性需求,因為它強調的是由個人來表達其感覺到的「需求」。由於前述個人主、客觀因素的影響,而使個人與個人間之感覺需求有很大的差異性。它是個人知覺到的需求,也是個人過去對於問題的經驗。它可說是一種「想要」(want)的欲求,具有情境性(phenomenological)性質。因此,感覺需求比較屬於一種個人主觀的感受,是個人真正意識到的需求。

(三)表達性需求

這是由感覺的需求轉換成為行動以需要些什麼。換言之,需求已被界定為人們有需要被服務的部份。在社會服務這一行裡,表達的需求是最普遍的一種瞭解需求的方式。機構通常會盡力去滿足此類的需求。因此,在等候名單(waiting list)上的人們就是未被滿足的需求者。很不幸的是這種需求也經常反映出案主對服務提供的有限瞭解,他們認為服務範圍內的才比較敢表達出來,當其表達之後仍然有許多未被滿足,何況還有些真正的需求是因為案主覺得說了也沒用的而加以掩蓋了。然而,這種需求的界定卻是最重要的指標來瞭解需求(詹火生,1993)。

(四)比較性需求

「比較性需求」乃是規範性需求的延伸,但比較顧及個人需求之間的差異性。界定「比較需求」時,必須至少有一個參考的標準。也就是說,需求的認定是針對某些特徵所作的比較,如當事人具有與已接受服務者相同的特徵,然卻未接受同樣的服務,其即為需求者(許博雄,1995)。一個例子加以說明:假設某甲因他具有特質A,而接受某種服務;而某乙雖也具有A的特質,但卻沒有接受此種服務,在此情況下我們可說乙是有此需求。此即比較的需求(詹火生,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