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第一題題目:
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有關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暴力 預防措施之內容,規定於那個法令中(請寫出法令名稱及條次)?
三、不法侵害若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由何機關依規定調查或認定?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
本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為雇主避免勞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他人之不法侵害行為,造成身體或精神之傷害,所採取預防之必要措施。
前項不法之侵害,由各該管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規定調查或認定。
第 11 條
本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為雇主避免勞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他人之不法侵害行為,造成身體或精神之傷害,所採取預防之必要措施。
前項不法之侵害,由各該管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規定調查或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