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教師專業標準之內涵,包括專業知能及專業態度。在專業知能方面,教師專業標準強調教師應該具備教育基礎理論以及學科專門知識,並了解國內外教育發展趨勢與議題。同時,教師能具有課堂教學的實踐能力,包括課程與教學設計能力、善用教學方法與策略、運用多元的學習評量,以及熟悉學生學習之差異與需求。在專業態度方面,教師應積極地透過多元管道終身學習,參加專業學習社群,與同儕、家長及社區間建立良好合作夥伴關係,提升整體教育品質。
世界各國大都訂有中小學教師專業標準,我國教師專業標準之內涵與標準分別為以下十點:
標準 1:具備教育專業知識並掌握重要教育議題
標準 2:具備領域/學科知識及相關教學知能
標準 3:具備課程與教學設計能力
標準 4:善用教學策略進行有效教學
標準 5:運用適切方法進行學習評量
標準 6:發揮班級經營效能營造支持性學習環境
標準 7:掌握學生差異進行相關輔導
標準 8:善盡教育專業責任
標準 9:致力教師專業成長
標準 10:展現協作與領導能力
訂定十項標準的作用在於展現我國對教師專業知能與態度之期許,並於師資養成及專業發展各階段形塑教師應具備的能力,彰顯教師為專業工作者之專業形象。而我認為在教師專業化各階段歷程中,不斷的自我審核,達成自我效能,才能真正落實教育愛、專業力、未來能。
參考資料: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指引
https://ws.moe.edu.tw/001/Upload/8/relfile/7834/45668/d4f269e3-96cf-4eac-b038-9a9cda8912f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