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作簡答供參考,有參考網路上資料及chatgpt的資料!
(一)勞動派遣與勞動承攬之意涵
1.勞動派遣
指係派遣勞工雇用勞工,將勞工派遣至要派單位從事工作,其聘僱關係仍在派遣公司,而非要派單位。
2. 勞務承攬
指係定作人與承攬人約定,由承攬人完成一定之工作,俟工作完成,於驗收符合履約項目後,給予承攬人報酬。
(二)差別
1.聘僱關係
勞動派遣,勞工與派遣公司具聘僱關係;勞動承攬,承攬人與定作人無聘僱關係,係為承攬契約。
2.工作指揮權
勞動派遣,要派單位負責指揮派遣單位;而勞動承攬,承攬人自主管理。
3.目標重點
勞動派遣,勞工依指揮完成日常工作;勞動承攬,承攬人依契約內容完成工作。
(三)人力資源應用目的
1.快速補足人力
2.可以靈活調配人力
3.可專注核心業務
4.節省人力成本
<結語>
政府不得使用勞動派遣,因涉及三方關係,產生聘僱責任模糊、違反公務用人編制管理原則之疑慮,故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政府機關應適用勞務承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