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中立=政治行政二分,其原則為:
1.依法行政
2.人民至上
3.專業倫理
二、相關概念
1.文官中立
2.政治中立
三、行政中立途徑
1.政治結構
(1)區分國家、政府、政黨之界限
(2)文官不得兼任政黨重要幹部
(3)明確界定政務官與事務官角色
(4)考試制度應超然獨立,事務官選拔應客觀中立
2.文官制度
(1)依法保障文官身分、地位、與工作
(2)依專業能力晉用及升遷
(3)制訂法律以為遵循
(4)以「公法上職務關係」取代「特別權利義務關係」
3.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法
4.行政倫理
(1)行政倫理法
(2)教育訓練
一、行政中立指公務人員於執行公務時應放棄其政黨色彩,不帶政治偏好之態度。
二、與行政中立相關之概念:依法行政、人民至上、專業倫理。
三、我國推動行政中立之途徑:
1.政治結構方面:劃清國家、政府、政黨三個概念。
2.文官制度方面:區分政務官與事務官。
3.行政倫理方面:由心理紮根,使行政中立變成公務員倫理之一環。
4.行政程序方面:對於行使公權力給予必要的規範。
5.相關法制方面:訂定相關法規以助長行政中立之落實。
摘自陳真-2016行政學百分百。命題焦點83。
(一)行政機關的事務官在推動各項政策及行政活動中,保持中立立場,不受政黨、利益團體、民代、上司等操縱、支配與關說的影響
有三原則: 行政中立原則:依法行政、專業倫理、人民至上
(二)我國推動行政中立的途徑
1.法制途徑:行政中立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2.組織結構途徑
3.教育訓練途徑
4.行政程序途徑:行政程序法
5.文官制度途徑:考試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