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作圖題: 說明: (1)請依下圖 2(如次頁)住宅客廳與琴房空間平面圖,繪製一張透視表現圖。 (2)不限所採用比例,自行設定合理視點高度及距離,依平面圖指定視角方 向,一點或二點透視皆可。 (3)牆面高度、天花板亦請自行合理設定。 (4)使用媒材依本測驗所公告之規範。 (5)繪圖範圍為 15x15 公分以內,直橫式不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