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滅火器:滅火器之壓力表、張貼之標示及檢修環等(每三層至少抽查二支以上,但全部滅火器低於十具者,應全部檢查)。
(B)室內消防栓設備:於一處室內消防栓箱進行放水試驗。
(C)室外消防栓設備:於一處室外消防栓進行放水試驗。
(D)自動撒水設備:屬密閉式撒水設備者,於一處末端查驗裝置進行測試;屬開放式撒水設備者,於一區進行放水試驗。
(E)水霧滅火設備:於一區進行放水試驗。
(F)泡沫滅火設備:選擇一區進行放水試驗,必要時得測試檢修時泡沫原液之發泡倍率及還原時間。
(G)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對火警受信總機進行測試,於一處測試警鈴音響音壓及用加煙(或加熱)試驗器對探測器進行動作試驗(每層至少測試一個)。
(H)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對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受信總機進行測試,並用加瓦斯試驗器測試檢知器三個以上。
(I)緊急廣播設備:使用噪音計對每一層樓之一處揚聲器進行音壓測試。
(J)排煙設備:使用風速計於最高樓層及最低樓層之機械排煙進行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