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某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局長甲(政治任命) 、專門委員乙(機要人員任用) 、 里幹事丙(委任第五職等)及里長丁,因公園修繕工程合謀收取回扣, 經偵辦、起訴、審理及各判處有期徒刑若干年,皆未獲緩刑。嗣後,市 長應市議會要求,同意全案移送懲戒,試問:(25 分)1.移送程序為何?2.是否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3.乙、丙得各適用何種懲戒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