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為促使現行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選才、培才機制更符合市場導向,且能因應旅遊市場快速變遷趨勢滾動調整,現行「發展觀光條例」第 32 條規定,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評量及訓練合格。根據評量規劃方向與內容,請說明「評量類科」、「評量期程」、 「報名資格」及「評量內容」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