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三分之ㄧ,甲以其應有部分 為丁設定普通抵押權。嗣後,甲、乙、丙三人協議分割 A 地,以原物分 配於各共有人,並且辦畢分割登記。依民法之規定,丁之普通抵押權應 如何處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