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於民國100年2月1日死亡,遺有房屋一棟、存款新臺幣(下同)100萬 元及債務500萬元,乙、丙係甲之法定繼承人,二人於同日知悉甲死亡之 事實。乙、丙於同年3月初,同時向管轄之 A 地方法院聲明拋棄繼承。 嗣二人心生反悔,乙、丙於同年4月初清償500萬元債務後,乙於4月底向 A 法院聲明撤回拋棄繼承,丙則於同年6月初向 A 法院聲明撤銷拋棄繼 承。試問:A 法院應如何處理?(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