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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務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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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3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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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34690
科目:公職◆公務員法
年份:114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34690
科目:
公職◆公務員法
年份:
114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三、甲為 A 國立大學附設醫院院長,甲因故不能視事,而由乙代理其職務 2 個月。試問:依法甲與乙是否須申報財產?若須申報財產,應向那一個機關申報與申報那些財產?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