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853年,諾斯科-特里威廉報告,區分為高(行政職)低(執行職)兩級考試
(二)1855年,以樞密院令成立文官為員會
(三)1968年,富爾頓會議成立文官部,並由首相兼任部長,使英國人事主管步入部內制之情形,可使人事政策能配合行政機關須要;
(四)1990年前,由英國文官招募由文官委員會中央統籌辦理;1990年後,僅負考選原則制定,其餘考選工作已全由部會與政署自行辦理或徵募級評量服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