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英國 1601 年的濟貧法(Poor Law)被譽為世界上第一部國家社會立法, 它不僅將救濟窮人的責任從教會和私人慈善轉移到政府,同時也是推動 國家福利時代的開端。雖然濟貧法於 1948 年被廢除,但其立法精神仍影 響著現代社會福利制度或社會救助政策。請說明濟貧法的立法精神至今 仍有那些面向被沿用或體現?(25 分)